山东拟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电实行差别电价,每度电加价2元

本站消息,近日,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关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电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征求意见。根据通知,山东省拟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电执行差别电价,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元(含税)。(大众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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